鍏徃鏂伴椈

宸ュ晢璧勮

绋庡姟璧勮

娴峰叧璧勮

绋庡姟澶у巺
023-63653355  13368080804(寰俊)
  1. 1
  2. 2
  3. 3
鏈嶅姟椤圭洰
蹇€熸敞鍐屽叕鍙� 鎶㈠崰鍟嗕笟鍏堟満 璐㈢◣闂浜ょ粰鎴戜滑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局资讯 > 四川税务局 > 省局资讯
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30 17:24:00

为了方便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现对《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将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四川省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目前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近期,国务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对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作出具体安排。按照相关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一)关于征收范围

1.四川省内的企业及其他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费。

2.四川省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关于征收方式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征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通过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或选择缴费档次,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三)关于缴费渠道

企业的缴费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批扣;二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三是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多种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四)关于其他事项

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缴费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可根据业务范围对应拨打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咨询电话咨询。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鏈烘瀯缃戠珯
閲嶅簡甯呭崥淇℃伅鎶€鏈紙闆嗗洟锛夋湁闄愬叕鍙�
閲嶅簡甯呭崥浠g悊璁拌处鏈夐檺鍏徃锛堜富鍩庯級  閲嶅簡灏忕簿鐏典唬鐞嗚璐︽湁闄愬叕鍙革紙娼煎崡鍖猴級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
鐐瑰嚮鍜ㄨ鐐瑰嚮鍜ㄨ鐐瑰嚮鍜ㄨ鐐瑰嚮鍜ㄨ鐐瑰嚮鍜ㄨ
Add锛氶噸搴嗗競娓濅腑鍖哄ぇ鍧埍鍗庨緳閮�28妤�锛堝湴閾佸ぇ鍧珯2鍙峰嚭鍙fゼ涓婏級
Add锛氶噸搴嗗競娼煎崡鍖� 闅嗛懌路琛屾斂鏈嶅姟涓績姝e闈⒙风孩铚昏湏鍐�
鐗堟潈鎵€鏈堾閲嶅簡甯呭崥淇℃伅鎶€鏈紙闆嗗洟锛夋湁闄愬叕鍙�    http://xn--fhq1li8hp0a89r015d.com/    ICP澶囨鍙凤細娓滻CP澶�10200345鍙�-40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