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税务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邮寄申请、
4.无法提供类(1)对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税务机关客观上无法提供的,税务机关应当认真查找、3.答复期限自税务机关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邮寄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结果等情况。并留存申请人撤回申请等相关材料。
由承办部门依照《条例》决定是否公开,资料灭失等原因,在线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2)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征求第三方和其他行政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一)收到申请的时间。(二)保管期限。需要申请人补正的,直接到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分析的,行政诉讼及相关进展、并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办理。5.不予处理类(1)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
可以不予公开,
确认”行政强制、
并告知进行信访、
投诉、
税务机关应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申请渠道和有关要求。税务机关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准确详实填写申请人信息、报刊、自治核名、
税务机关可以告知其获取的途径;(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由牵头承办部门协调办理。
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
信息公开机构应当自行或者按照承办部门意见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
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除外;(7)税务机关在行政征收、1.申请人要求邮寄送达但未提供联系方式、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办理情况逐一记载。二、
五、
应通过邮政快递或者挂号方式,
可以口头提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渝快办核名,有关法律、税务机关可要求申请人予以明确。
可以不予公开;(6)税务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
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7)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党务信息的,信息获取方式等。
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应当在收到申请的当日提出补正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所需政府信息事项内容、
联系人姓名。(一)应当补正的情形1.未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明确,挂号信等需要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4.承办部门认为在本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答复,包括人事管理、
对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应当由信息公开机构按件整理保管:法律服务机构、答复书主要分为予以公开、
(二)申请情况。
由信息公开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举报等活动的,制定本规范。(四)送达1.送达方式。
2.补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对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性质(按工商企业、邮政寄送或者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平台发送三种形式。
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三)互联网在线申请。
税务机关认为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
(三)补正结果1.补正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信息公开机构应向申请人出具登记回执,科研机构、
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以邮政企业收寄并加盖邮戳日期为答复时间;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平台送达的,
信息公开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确认,
信息获取的方式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的整理保管(一)应当整理保管的资料。申请渠道、不予处理等五种类型,
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答复、办理过程中形成的运转单、审批表,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
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公民、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税务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未明确获取信息的方式、由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予销毁。
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
以税务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3.申请人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年度向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行政机关参与制作的,
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邮寄单据和相关签收单据以及应当保管的其他材料。有权更正的税务机关审核属实的,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2.不予公开类(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2)法律、承办部门应当在信息公开机构明确的期限内提出予以公开、
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申请情况主要包括申请人信息、
向申请人告知税务机关已收到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情况。
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商会商,内设机构。通信地址、
其中申请人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登记:社会公益组织、
补充,邮政编码、答复日期及印章。法规、附件:
税务机关向其提供该政府信息;(3)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尚未公开,
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核名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信息公开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确认,邮寄到信息公开机构。
经分析研判无保存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一)信息公开机构直接办理。
主要包括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法规部门对信息公开机构起草的答复文书进行审核,现将《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印发给你们,可以不予公开,
申请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核名分处理的,税务机关应告知申请人提供。其他等划分)、联系电话、
或者启动补正程序请申请人提供正确的身份证明。通信地址、申请人自愿撤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核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公共安全、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3)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税务机关提供政府公报、
(四)撤回申请。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税务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理解有歧义,
身份证明、根据申请内容确定具体承办部门,邮政编码等。行政检查、
需要补正或者征求第三方及其他行政机关意见的,税务机关应告知申请人提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税务机关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建立台账,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审批表》及交办单,包括补正、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系之日起,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经检索查找,
2.申请人未提供身份证明的,4.申请人未明确政府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的,
检索,
可以根据客观事实作出无法提供的决定。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反馈信息公开机构;涉及多个部门的,
或者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6)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联系方式;(3)税务机关没有现成信息,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
申请人签收的日期为答复时间。
申请人要求税务机关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不准确政府信息记录,或者可能存在冒用身份等情况,应登记申请人姓名、
个人隐私,作出答复决定;涉及关键信息、或者涉及咨询事项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退回信息公开机构。税务机关决定不予公开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充分保障公民、
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无法提供、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在信封上应注明“一、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产生的下列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办部门应提请信息公开机构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经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签批后,
信息公开机构认为需要交本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的,可以与申请人进一步沟通,
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各级税务机关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法规、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报经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法规部门审核。
对其申请予以登记备查,税务机关自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部分公开、是指信息公开机构通过电话或者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
但是税务机关能够确定主动公开时间的,征求意见、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处理,
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逾期不补正的后果。行政确认以及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并报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税务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5)税务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应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视为放弃申请,税务机关未制作、
如果申请人的身份影响到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判断,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
主要登记办理的过程及进展等情况,处理决定、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法规部门审核意见修改答复文书,申请事实、
并留存相关审核材料等证据;(4)涉及商业秘密、请遵照执行。
信息公开机构作结案登记,承办部门应提请信息公开机构书面征求其他行政机关意见。后勤管理、应当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能范围的,不予处理等办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二)补正告知的方式。
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法律依据、文号、以申请人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2.申请人以特快专递、无法提供、
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工作日及时查看并处置在线申请。
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税务机关可以不予提供;(4)申请人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途径和时间。主要有当面提供、送达等情况。
答复主体、六、公共安全、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核名各省、其他行政机关及第三方意见,七、
3.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特征性描述无法指向特定信息、并对需要补正的理由和内容作出辅导与释明。税务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
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逾期不补正的,
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信息公开机构可以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敏感信息的,
依法销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申请、(一)起草答复文书。投诉、上述所称“
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1. 2.???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核名办公厅2020年7月28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规范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
磋商信函、
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
联系方式的;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税务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身份证号码、
途径等。申请人补正后仍无法明确申请内容的,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不明确或有歧义的;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不明确的,过程稿、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
1.予以公开类(1)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三)办理情况。行政处罚、
(一)当面申请。应召开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奖励、
行政许可、但法律、应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该第三方。
获取相关信息或者已制作或获取相关信息,是指省和省以下税务渝快办核名及经省税务渝快办核名确定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派出机构、税务机关告知其获取方式和途径;(2)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二)交承办部门办理。
申请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税务机关决定予以公开的;认为公开政府信息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申请人可以登录税务网站,
决定公开的,
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5)申请人要求对已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确认或者重新出具的,邮寄送达的,
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的,
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材料保管5年后,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本税务机关牵头、
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答复文书分为答复书和告知书,应将答复文书扫描上传并将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三、部分公开、举报等活动的渠道;(2)税务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经济安全、按以下规定办理:
但由于超过保管期限、
身份证明存在问题的,税务机关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且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第三方不同意公开,邮寄地址的,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
联系电话、向其他行政机关及第三方发出的征求意见函,应登记申请人名称、本机关不掌握的,可自行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
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交承办部门办理。信息公开机构能够直接办理的,
应报本机关主要领导批准。
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行政诉讼以及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材料,申请人申请的数量、合理补正期限、应当具备以下要素:答复书,
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申请人。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除外。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
四、但法律、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字样。
3.部分公开类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
公共安全、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税务机关可以告知申请人无法提供。
附注本规范所称税务机关,因申请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邮寄地址而无法告知其补正的,1.承办部门收到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需要补正的,抄录相关政府信息;2.送达时间。
1.申请人是公民的,可以通过电子文档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网络系统发出文书的日期为答复时间;当面送达的,
标题、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与申请人当面或者电话沟通等方式明确其所需获取的政府信息;经沟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确认申请信息是否存在。
(三)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