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四、”一、
包括:计算机、机械、“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
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七、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是指除房屋、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一、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
“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九、 六、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高腐蚀状态的。八、
”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
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
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四、
渝快办核名一、
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 五、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二、设备,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八条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
对轻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规定: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 二、
最短可为3年(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一、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
设备,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器具,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八、器具,
一、
(一)由于技术进步,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铁路、
一、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
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
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
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企业外购的软件,船舶、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信息传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
一、
纺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本通知所称设备、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 三、
自2019年1月1日起,”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
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
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从其规定。
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 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最短可为2年(含)。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 七、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
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确需加速折旧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器具,
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 三、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
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