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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则是怎样的渝快办?
发布日期:2020-06-02 13:38:00
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电子票据的,  (三)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定  (一)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  (四)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票据、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五、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
  核名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文件规定,参照本条第(一)项ETC后付费客户执行。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  ......  本公告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  客户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的,  (二)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以及对应的通行明细记录归档备查。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7号)同时废止。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均不再向其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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