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料、有色金属、焦炭、码头、
橡胶、油罐(池)、水果、原油、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
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为工农业生产、
油料、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蔬菜、
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货场、
二、本公告所称仓储设施用地,物流企业的办公、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3月13日
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晒场(堆场)、
道路、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肉类、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
矿砂、
土地用途证明、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一、纸浆及纸制品、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钢材、
水泥、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且主要储存粮食、
棉花、
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三、木材、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化工原料、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核名全文有效成文日期:
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
四、化肥、煤炭、
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农药、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
成品油、
五、
建材、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塑料、
流通、种子、非金属矿产品、2020-03-13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实行独立核算、
水产品、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