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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二手车经销的渝快办核名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有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2020-04-24 09:15:00
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注销公司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注销公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注销公司车辆,从事二手车经销注销公司纳税人销售其收购注销公司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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