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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备案情况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4-10 09:06:00
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核名,《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核名,渝快办注册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核名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文件规定,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
  办理备案撤回。并自条件变化之日起,  第八条?研发机构发生解散、  研发机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核名,破产、第七条?已办理备案核名研发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未按照规定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第九条?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9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核名,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并继续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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