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发布日期:2020-02-03 09:45:00
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3/art_327_274525.html
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
渝快办核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