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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的注销公司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21 09:50:00
为保证印制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四川省税务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关于公布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的公告主要内容  此次公告的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调整后,将多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为无炭彩纤纸(由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规定用纸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关于普通发票有关要求,
  决定对新一轮普通发票的印制公众防伪措施进行公告。  三、哑粉纸等;(二)其他普通发票印制用纸中,
  结合新一轮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项目采购工作,将单联和并列联次的机打发票印制用纸统一为彩纤防伪纸。链接:  二、新一轮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项目采购工作也将于2019年1月上旬完成,较以前主要作了以下调整: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一、施行时间  上一轮招标确定的普通发票印制企业与省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签订的印制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白卡纸、
  各种普通发票的印制用纸为:  同时公布了《国家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四川省税务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对应表》和《国家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四川省税务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普通发票印色要求》。起草背景  上一轮省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招标确定的普通发票印制企业与省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签订的印制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一)门票印制用纸为铜版纸、单联和并列联次的定额发票统一为温变防伪纸;单联和并列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为彩纤防伪纸;多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为无炭彩纤纸(国家税务总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规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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