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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日期:2020-02-12 17:55:00
支持防护救治二、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一、支持复工复产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pdf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四、鼓励公益捐赠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支持物资供应三、
  支持防护救治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三、鼓励公益捐赠四、消费税、支持物资供应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支持复工复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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