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一、四川重庆市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明细表.doc国家税务总局四川重庆市税务局2020年1月22日链接:
相关政策解读
现将四川重庆市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
二、《四川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四川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公告》(四川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按8%至20%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特此公告。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
渝快办核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通知》(国税发〔2009〕31号,限价房和危改房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规定,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