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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影响,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权益,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惠及更多群众,经研究,决定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原定于2021年2月28日截止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二、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参保待遇。逾期缴费的将按政策规定设置6个月住院等待期。未缴费的无法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为方便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市已开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云闪付、银行代扣代收和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等便捷渠道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