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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网上办事大厅公告(2019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9-09-23 13:56:00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现将我市范围内房产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省税务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关于发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税发〔1993〕146号)有关规定,
    本公告现予以发布,十一月两次缴纳,        国家税务总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绵阳市税务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  2019年9月18日关于《国家税务总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绵阳市税务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doc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具体缴纳期限分别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  房产税按年征收,注销官方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绵阳市房产税征收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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